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催化剂公司关于工程技术研究院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家具招标公告
工程院项目38类实验室家具采购计划6.26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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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院项目38类实验室家具采购计划6.26(WZ20240805-3833-8698-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验室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实验室家具
1.00
套
包1-实验室家具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 中所有★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7 为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 文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有标明本项目使用字样。
3.1.8 ★号项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具有CMA及CNAS认证的省级及以上机构出具 的性能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项由制造商按实提报供比较评定);检测报告委托 单位若非投标人者,还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3.1.9 钢制实验台柜、通风柜底柜须提供通过CMA及CNAS认证的省级及以上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依据:GB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检验项目至少包含理化性能检测、力学性能检测。
3.1.10 投标人不允许选择性报价,缺项超过5项时否决,缺项不超过5项(含5项)时按其他投标商有效最高报价填补,不接受任何带附加条件的其他形式报价
3.1.11 通风柜及配套设施(允许正偏离):通风柜整体性能要求满足国标、欧标以及美标的要求,并提供CMA及CNAS认证的省级及以上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满足欧标EN14175-3:2019、美标ASHRAE 110-2016 AM、国标JB/T 6412-1999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8米通风柜内部横向操作空间不得小于1710mm;通风柜中调节门悬挂装置应采用不锈钢链条。
3.1.12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个单项合同400万以上的实验室家具供货业绩(不含施工内容)。(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1.13 陶瓷台面检测报告:台面采用20mm厚一体实芯陶瓷台面,耐1350℃以上高温,至少耐40项常用化学试剂,其中蝶形台面阻水边的厚度不小于5mm,阻水边与基板要求一体成型(非后期黏贴)。提供台面板生产厂家标准专用于本项目投标使用字样且加盖厂家鲜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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