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南10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坪四期安置房)10kV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蚌埠市
项目名称 | 五河县城南 10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坪四期安置房)10kV配电工程 | |||
项目编号 | BB2024WHGCZ0551 | |||
标段名称 | 五河县城南 10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坪四期安置房)10kV配电工程 | |||
标段编号 | BB2024WHGCZ0551 | |||
招标人 | 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 |||
工程预算 | 846.584922万元 | |||
最高限价 | 846.584922万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联系方式 | 1.招标人: 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 20号 2.代理机构: 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 41号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 25 日 9时 0 0分 | 计划工期 | 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8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山水文园 3幢1单元5层506号 | |||
投标价(万元) | 595.073887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沈秀琴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234212108775 | ||||
技术负责人 | 黄良涛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电力 工程 相关 专业工程师 | |
9342022000601020738 | ||||
项目经理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经理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8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铜陵市陵江大道南段 5555号综合楼6楼 | |||
投标价(万元) | 597.265662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叶黎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234191909502 | ||||
技术负责人 | 刘庆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电力 工程 相关 专业工程师 | |
( 201 2 ) 363 | ||||
项目经理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经理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8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桐城市区正大路 4号 | |||
投标价(万元) | 598.958832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234192016062 | ||||
技术负责人 | 黄龙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 |
BGC2016064 | ||||
项目经理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经理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2 6 日至 2024年7月 29 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 [ 2020 ] 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电话): 需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