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河东片)建设项目店下镇区标段
江西
-宜春市
业主单位
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 ( 河东片 ) 建设项目店下镇区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 ( 河东片 ) 建设项目店下镇区标段已由樟发改基字【 2021 】 12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樟树市店下镇。
2.2 招标规模及范围:扩建规模化水厂工程(店下水厂规模由 2000t/d 扩建至 10000t/d) ,新建供水主管和配套的附属设施,新建 DN25-DN65 入户管和配套附属设施,新建小型供水工程、加压站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
2.4 本次招标金额:批复投资 50000 万元;本次项目招标施工标约 2171.53 万元,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计划工期: 121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标准:各阶段达到规程规范所要求的深度和质量标准,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批复和验收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项目委托人可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或公司经营人员担任;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需出席开标会,但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其中注册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注:以上( 1 ) - ( 7 )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95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 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樟树市盐城南大道 66 号商会大厦裙楼三楼 )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次施工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
7.3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4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 2020 〕 4 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项目建造师在印发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后方可解锁”,自本日起,水利项目建造师解锁均需要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含验收组签字及盖章)》。
7.4 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 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 [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6 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 [ 赣水建管字〔 2020 〕 19 号 ] 文件执行。
7.7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8 本项目招标、评标全过程由樟树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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