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连河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山东
-济南市
业主单位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济南市莱芜区连河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人为 济南市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济南市莱芜区连河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 济南市莱芜区连河东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的 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确定 一 名中标人,控制价: 6907227.37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 21 年、 202 2 年、 202 3 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 21 年 7 月 29 日 至 202 4 年 7 月 29 日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480 万 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 21 年 7 月 29 日 至 202 4 年 7 月 29 日 ( 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 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信息填报时间及方式
4.1时间 : 202 4 年 7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 4 年 8 月 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年8月5 日 17时30分前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并下载投标信息确认单后,下载招标文件 。
备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资格确认最终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开标时间及地点(电子标):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分中心。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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