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城区3个平交口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南平市
受 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委托, 对[350782]FJWT[CS]2024009、武夷山市城区3个平交口提升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武夷山市城区3个平交口提升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82]FJWT[CS]2024009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城区3个平交口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9,462.00元
采购包1(武夷山市城区3个平交口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3,089,46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89,462.00元
磋商保证金: 30,89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叁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提供的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供应商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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