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辽宁
-阜新市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以便 于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现场递交备份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4-210000-18533
项目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60 万元
最高限价: 60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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