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铜锣镇人民政府铜锣镇李子河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
-宜宾市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42024000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锣镇李子河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2 10:00:00,更正为:2024-08-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02 10:00:00,更正为:2024-08-07 10:00:00。
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 本章带 “▲” 号项目作为关键性指标要求,须提供符合对应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在签订合 同时提供该检测报告原件备查的承诺函。如未满足将根据评分办法规定进行扣分。更正为 本章带 “▲” 号项目作为关键性指标要求,须提供符合对应参数的承诺函, 如未满足将根据评分办法规定进行扣分。 本章技术参数按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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