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采信-竞争性磋商-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集美校区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厦门市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集美校区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2201单元采购代理机构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2024-119
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集美校区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7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要求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材料:(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若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6)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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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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