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抽水蓄能电站2024年-2026年委托运营服务(两年)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市
(招标编号: CHDTDZ032/21-QT-02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福新周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周宁抽水蓄能电站2024年-2026年委托运营服务(两年)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福新周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七步镇
2.2 项目规模: 4×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2日(项目服务期24个月,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 称 | 招标范 围 | 标书售价(元 ) |
|---|---|---|---|
| CHDTDZ032/21-QT-020 3 | 周宁抽蓄电站 2024 年 -2026 年委托运营服务(两年) | 公司委托运营费(负责全厂生产区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工业电视系统、消防系统、起重及其附属设备、压力容器及其附属设备、污水处理系统、闸门、拦污栅设备、物资仓储及管理的巡检、维护、消缺工作,以及日常资料、台账的管理工作等。工期两年,从 2024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0 月。 | 50 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周宁抽蓄电站2024年-2026年委托运营服务(两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管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的机电设备运维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含项目承接范围、承接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