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乡经开区科技孵化园排洪渠建设项目
江西
-抚州市
江西东乡经开区科技孵化园排洪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东乡经开区科技孵化园排洪渠建设项目 已由 东发改字(2024)2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抚州市东乡区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西东乡经开区科技孵化园排洪渠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乡区科技孵化园纵一路以西,涉及邓家、中杨、艾家、下杨村;
2.3 工期: 18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2 月 28 日;
2.4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 1506.22 万元 (具体详见附表) ;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建排涝渠,起点为耦塘村经上杨、艾家、中杨、下杨村,汇入茶林港经 320 国道桥底下排出,排涝渠为 C20 砼重力式挡墙衬护,长度 1856 米,新建上杨、艾家、子山路、中杨、纵一路等 5 座箱涵,跨度均为 3 米,宽 3 米。箱涵工程、排洪渠工程、强弱电井、雨污水井、路面拆除及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暂停运用履约行为评价结果。招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 95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8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 -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 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 、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4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5 、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6 、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4 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投标单位不能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都必须实行押证上岗;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5 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 5 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 3 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 2 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6 中标施工单位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7.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 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 [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8 本项目采用 “ 不见面开标系统 ” 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 ” 进行线上签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7.9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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