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大宝山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槽对坑尾矿库尾矿回采利用工程(初期回采125万立方米)招标答疑公告
广东
-韶关市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大宝山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槽对坑尾矿库尾矿回采利用工程(初期回采 125万立方米) 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 公告 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 公告 ,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 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1、招标清单第18、19、20项-警示牌及交通镜,招标清单未明确各细项明确规格、尺寸及所包含的内容,而提供的图纸中无相关大样,能否提供相应大样图纸?
答:无大样图 ,编制按常规尺寸成品计入(含基础),后续施工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 招标清单第 12、13、14、15、16项,未对土方挖运进行描述,,按对清单及图纸理解,应包含土方开挖及运输报价,是否包含,请给予明确!
答:含开挖,无需运输。
3 、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约定 “投标人近5年来(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①承接过合同规模年采剥量达10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非煤矿山业绩,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请问:非煤矿山业绩是否包含土石方剥离工程业绩?
答:非煤矿山业绩包含非煤矿山的采剥工程业绩,不包含其它的土石方剥离工程业绩。
4 、招标清单第 4项-排水土沟(起堆晾晒临时中转场),此项项目特征中仅描述沟宽及沟深,未对土方挖运进行描述,按对清单及图纸理解,应包含土方开挖及运输报价,是否包含,请给予明确!
答:含开挖,无运输(起堆晾晒临时中转场做法已包含)。
二、 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更正: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更正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本答疑 公告 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 公告 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 公告 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大宝山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日期: 202 4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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