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高架(徐汇段)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一期)特效视频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内环高架(徐汇段)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一期)特效视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0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4000240326184483-04096333
项目名称: 内环高架(徐汇段)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一期)特效视频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424-W000483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00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50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内环高架(徐汇段)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一期)投射视频后期编辑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根据《内环高架(徐汇段)沿线景观灯光提升方案》对于城区灯光界面形象服务提升的需要,在景观照明的常态效果基础上,以光耀系统和几个重要点位灯光屏幕效果为基础,设计和策划有关照明特效场景投放模式和内容,设计出符合徐家概念,创新区域新特色,激发夜间新活力,引领徐汇新文化消费带,形成多业态合一的夜间消费集聚区。 设计周期:30 天(根据建设单位安排)。 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合同履约期限: 根据磋商文件约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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