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商务局新华中国(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指数编制和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山东
烟台市商务局新华 ·中国(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指数编制和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 烟台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新华 ·中国(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指数编制 和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402000745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新华 ·中国(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指数编制和运营项目 。
四、预算金额: 1 80 万元 。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本项目内容和服务要求,服务单位需对烟台葡萄酒产区相关发展情况分析评估工作提供定向服务,且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到敏感数据,因此,本项目服务商应为国家权威信息采集和发布机构,同时具备影响力大的信息发布平台和公信力,才能确保指数的准确性和影响力。
新华通讯社(简称 “新华社”)是中国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 通讯社,也是目前国家高端智库中唯一的媒体类智库。新华社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联合地方政府推出的指数产品和服务不仅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其资源内容、影响力在国内也具有无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唯一性。
“新华指数”作为新华社在中国的唯一冠名,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树立我市葡萄酒产区在全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我市葡萄酒产区在全国、乃至全球葡萄酒领域的话语权,强化“品重烟台”的城市形象。
按新华社统一部署,山东分社全面履行新华社在山东各项业务的属地监管职责,新华 (青岛)国际海洋资讯中心有限公司在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具有独家代理权。
综合上述情况, “新华指数”具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唯一性,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向其烟台市独家代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称: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7号16层
七、公示期限: 202 4 年 8 月 8 日至 202 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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