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四平市
项目概况
四平市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00098号-0773-2441GNJLFWCS5020
项目名称: 四平市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1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1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团体意外伤害险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经采购人服务满意,可续签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财产保险公司或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保险经纪公司。一个集团只允许控股的一个总公司或该总公司授权的一个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若以分公司投标的,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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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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