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评价工作经费(财政重点项目绩效监控、评价)
吉林
-长春市
预算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经费
(财政重点项目绩效监控、评价)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预算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经费(财政重点项目绩效监控、评价)招标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计划-[2024]-02968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省财政厅,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预算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经费(财政重点项目绩效监控、评价)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于2024年 9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TAHP-CC-20 24 - 004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2968;
3.项目名称:预算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经费(财政重点项目绩效监控、评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具体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见下表。
注: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6.服务内容:对6个标段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各标段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地点:吉林省全境,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告撰写 ;
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3.本项目要求项目组成员至少10人以上,否则投标无效;
3.4.信誉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对在 “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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