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市政综合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高新区市政综合专项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高新区市政综合专项规划项目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实施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 规划编制 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临沂高新区市政综合专项规划项目,规划范围为高新区全域,其中京沪高速以东片区为详细规范范围,面积约 5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35平方千米,京沪高速以西片区为规范调整整合范围,面积约11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27平方千米,规划编制费用预算187.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本次规划拟包括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停车系统专项规划、城市道路竖向专项规划、城市水系专项规划、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雨水工程专项规划、电力工程专项规划、通信工程专项规划、燃气工程专项规划、供热工程专项规划、环卫工程专项规划、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 14 项专项规划,其中环卫、海绵城市编制范围为全区,其余 12 项范围为高新区东片区。本次委托内容还包括东西片区专项规划融合。
2. 3 建设地点: 临沂市高新区。
2.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规划周期 : 180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履约 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 202 4 年 08 月 19 日 08 时 3 0分 至 202 4 年 08 月 23 日 17时 3 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4.2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2 4 年 08 月 31 日上午 10:00;
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或澄清要求。
注: 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可以使用电子证件。
4.4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日期: 202 4 年 09月09日 上午 09:00 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5.2 开标日期: 202 4 年 09月09日 上午 09:00 时。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5.3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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