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警营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看守所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12-HZGC-C2024-0004
项目名称: 公安局警营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看守所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63.6941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63.694145万元
采购需求:
对看守所院墙维修、干警训练场整治及院落硬化、改造等。具体 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提供: ①即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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