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京杭运河苏州城区段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维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0-JZCG-C2024-0432
项目名称: 2024年京杭运河苏州城区段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维护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598500.00 )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京杭运河苏州城区段监控系统外场设备设施的后续维护项目,主要包括:对项目涉及的监控、网桥、风光设施、卡口设备等智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及设备维修更换,铁塔或高处建筑租赁,自建杆件及供电设施的巡检与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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