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2024年度工程——吐鲁番市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托克逊县)—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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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 2024年度工程——吐鲁番市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托克逊县)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2024年度工程——吐鲁番市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托克逊县)已由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吐市发改农经〔2024〕226号、吐市发改农经[2024]1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中央预算内 资金 及 地方配套资金组成,招标人为 吐鲁番托克逊县白杨河水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托克逊县
2.项目规模: 托克逊县 6处水源地(小草湖水源地、红山水库水源地、阿拉沟水库水源地、克尔碱水源地、库米什水源地、布尔加依水源地)工程量如下:新建围栏24.189km,新建警示牌36块,警示碑19座,保护区界标14座,道路警示牌20座,视频监控12套,光纤12k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企业资质要求:
1.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
2. 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监理 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施工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监理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项目总监为:水利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投标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是本公司人员,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水利工程 ,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 “ 黑名单 ” 且在公示期内的市场主体,不能参加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 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4 年 0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 9 月 13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在请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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