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互助县东沟乡曹家村道路病害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互助县东沟乡曹家村道路病害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诚达竞磋(工程)2024-44
项目名称: 互助县东沟乡曹家村道路病害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10000
最高限价(元): 1908200.0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1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 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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