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公安局全县视频监控建设提档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4-20
2、项目名称:南召县公安局全县视频监控建设提档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750,000.00元
最高限价:67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南召政采公开-2024-20-1
南召县公安局全县视频监控建设提档升级项目第一标段
2394800
2394800
2
南召政采公开-2024-20-2
南召县公安局全县视频监控建设提档升级项目第二标段
2167300
2167300
3
南召政采公开-2024-20-3
南召县公安局全县视频监控建设提档升级项目第三标段
2187900
21879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南召视频大数据应用平台升级、高空高点监控补点等(详见采购文件);二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市县界及乡镇案件易发案区域补点等(详见采购文件);三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补点等(详见采购文件);
5.2、质量标准:合格;
5.3、项目地点:南召县;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6、质保期: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2)支持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3)信用档案查询(是);(4)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是)。(5)本项目需按照《南召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方法>的通知》财购[202]号)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南召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8008/#/)。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格式自拟附标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 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 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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