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火焰检测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业主单位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火焰检测器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火焰检测器采购项目二次 , 招标人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火焰检测器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火焰检测器采购项目二次 ,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火焰检测器 22 台;
2.2.1 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2.2 交货地点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2.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 2 )所投产品应具有 TUV 认证、防爆证书;代理商应提供代理的生产商的以上资质文件;
3.1.2 财务要求: / ;
3.1.3 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8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所投品牌同类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制造商和代理商业绩均可)
3.1.4 信誉要求:
(1)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投标人三年内和冀中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公司无诉讼纠纷(投标人出具书面保证)
3.1.5 其他要求:
( 1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招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09-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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