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卫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一批)(九至十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0001384
项目编号: 2024NCZ(ZW)0001384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卫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一批)(九至十二标段)
预算金额(元): 406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0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五、九、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十九、二十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所有货物均由小微企业生产制造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六、七、八、十一、十七标段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所投所有货物均由小微企业生产制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 2.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6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产品经营范围)。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生产厂家中国总代理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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