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东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东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东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176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东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447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20000.00 元, 第 二 包 220000.00 元, 第 三 包 220000.00 元, 第 四 包 209000.00 元, 第 五 包 209000.00 元, 第 六 包 209000.00 元, 第 七 包 209000.00 元, 第 八 包 209000.00 元, 第 九 包 209000.00 元, 第 十 包 209000.00 元, 第 十一 包 209000.00 元, 第 十二 包 209000.00 元, 第 十三 包 209000.00 元, 第 十四 包 324000.00 元, 第 十五 包 276000.00 元, 第 十六 包 650000.00 元, 第 十七 包 110000.00 元, 第 十八 包 36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47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20000.00 元,第 二 包 220000.00 元,第 三 包 220000.00 元,第 四 包 209000.00 元,第 五 包 209000.00 元,第 六 包 209000.00 元,第 七 包 209000.00 元,第 八 包 209000.00 元,第 九 包 209000.00 元,第 十 包 209000.00 元,第 十一 包 209000.00 元,第 十二 包 209000.00 元,第 十三 包 209000.00 元,第 十四 包 324000.00 元,第 十五 包 276000.00 元,第 十六 包 650000.00 元,第 十七 包 110000.00 元,第 十八 包 360000.00 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策,本项目第一至十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或实施能力。 3.2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进行查询; 3.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投标活动。 3.5其他要求: 第一至十三包: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 具有180马力以上耕地车辆不少于5辆,4铧以上液压翻转犁不少于5台,秸秆粉碎机不少2台,旋耙设备不少2台,驾驶员不少于5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具备实施秸秆还田、深耕、旋耙作业服务能力。 第十四、十五包:秸秆腐熟剂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农业部颁发的微生物肥料登记证,有效活菌数≥5亿/ml,适用于农作物秸秆,且在登记有效期内。 第十六包:秸秆饲料化利用(青贮池建设) ①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