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国土空间规划应用数据库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国土空间规划应用数据库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YGX-2024-69号
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国土空间规划应用数据库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国土空间规划应用数据库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4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49,8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国土空间规划应用数据库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 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国土空间规划应用数据库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证书;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时限内“信用 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 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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