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 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审批审发( 2024 ) 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南侧,江海风情园东侧 ;
2.1.2建设规模: 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 宿舍楼、综合楼、仓库1和仓库2、办公楼、训练场、射击场硬化等 维修, 维修面积3454.22㎡ ;
2.1.3合同估算价: 约 549万 元 ;
2.1.4工期要求: 120 日 历天。
2.1.5 其他: 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 包括 拆除、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厨房设备及家具等 内容 ,具体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 格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为 一级注册建造师 的 ,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江苏省 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 2023 〕第 26 号 )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 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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