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A范围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BADL2024000246
- 项目名称:轨道 20 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 A 范围评估服务
- 预算金额: 9,814,500.00 (元)
- 最高限价: 9,814,500.00 (元)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只允许总公司或者分公司一家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 、 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 〕 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 、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壹级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中作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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