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FFJSZ20240600020052024-2025年城区水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头引河、二引河等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
业主单位
2024-2025年城区水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头引河、二引河等河道整治 )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城区水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 局以 宝行审投资发 【202 4 】 3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宝应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4-2025年城区水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 头引河、二引河等河道整治 工程 )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宝应县城区 。
2.2 设施内容及工程投资额: 头引河、二引河污水管网 等河道整治及北二支排口整治等工程 ;建安工程投资额约 53 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 2024-2025年城区水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 头引河、二引河等河道整治 工程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 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 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 1)投资控制 ;( 2)工期控制 ;( 3)质量控制 ;( 4)信息管理 ;( 5)合同管理 ;( 6)安全管理 ;( 7)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
2.4 监理服务期: 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 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 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工期约 9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监理费约 50 万元 。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其它: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 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手工程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 程师的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 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 水排水工程等。 专业认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 业为准。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 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 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 理员: 3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且 须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1 )同时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 个及 以上单位 ;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缴纳近 3 个月( 2024 年 0 5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 7 月 30 日)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 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0 5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 7 月 30 日中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 的,如当地社保管理 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及审查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 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 标 人 没 有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信 用 江 苏 ” (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 “关于印发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招标 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 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 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0.3 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应提供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项目总监在省 系统中 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 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 ), 对总监在手工程进行核查。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 。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 CA 数字证书 ”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7.0 版本 ”获 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5.3 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 即扬州 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并自行 支付相应费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 —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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