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公郎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乡村治理数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4-C3-00542-DLMY-0004
项目名称:南涧县公郎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乡村治理数智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0
最高限价(万元):170
采购需求: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4)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南涧县公郎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乡村治理数智工程采购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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