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2024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阳县2024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牛家桥自强大厦东二楼招标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HZ-2024158号.1B2
项目名称:略阳县2024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化肥和病虫防治药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 33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2,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7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肥和病虫防治药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肥和病虫防治药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生产厂家投标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投标的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六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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