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鲁青供热分公司换热站汽改水改造项目板式热交换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
-青岛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61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鲁青供热分公司换热站汽改水改造项目板式热交换机组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鲁青供热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青岛市 市北区 。
2.2项目规模: 8台板式热交换机组(详见技术规范)。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交货日期签署协议后7天开始供货,15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鲁青供热换热站汽改水项目机组采购 (CHDTDZ001/23-QT-161601) 。 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为 5 个换热站共 8 台板式热交换机组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2 、具体工作量详见《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鲁青供热分公司换热站汽改水改造项目板式热交换机组采购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鲁青供热换热站汽改水项目机组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换热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所投换热器应具有《板式换热器安全注册证》A5级别以上、《节能注册证》。
3)投标人所投水泵应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电机3C认证、节能认证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项单台25MW及以上大型板式换热器供货业绩和2项10MW及以上板式热交换机组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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