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站大部件吊装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364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站大部件吊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吐鲁番
2.2 项目规模:399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站大部件吊装项目 (CHDTDZ046/16-QT-36401) : 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白杨沟风电一场、大连湖风电一场、西沟风电一场(共 200 台, 1.5MW 风机),新疆华电白杨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小草湖南风电一场 ( 共 33 台, 1.5MW 风机)、新疆华电珍珠泉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小草湖北风电一场风电机组发电机( 33 台, 1.5MW 风机)含前后轴承、主轴、叶轮(轮毂、变桨轴承、叶片)、机舱、偏航轴承等大部件吊装更换作业项目,服务期限: 36 个月,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站大部件吊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 1 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
(1)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吊装合同业绩;
(2)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安装不少于 20 台次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或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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