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电梯级开发项目侵蚀产沙累积效应作用及调控机制研究招标公告
四川
-甘孜州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QT-08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电梯级开发项目侵蚀产沙累积效应作用及调控机制研究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 2000MW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侵蚀产沙累积效应作用及调控机制研究 (CHDTDZ111/17-QT-08101) :包括但不限于:( 1 )侵蚀泥沙时空演化特征与水沙耦合机制研究;( 2 )水电梯级开发项目建设景观格局及水文特性演变对水沙汇集传递的影响研究;( 3 )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电梯级开发项目侵蚀产沙累积效应作用机制研究;( 4 )侵蚀泥沙阻控与综合效益提升技术和对策研究。( 5 )撰写完成《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电梯级开发项目侵蚀产沙累积效应作用及调控机制研究报告》等成果,完成的相关成果要符合行业及华电集团公司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侵蚀产沙累积效应作用及调控机制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授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5星级及以上。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相关省级及以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或大型水电站工程(装机规模≥25万kW)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合同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双方签字页等)或事业单位相关预算及批复文件。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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