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峰山镇水峪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景村一体诗画场景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4210200009505-XM001
项目名称:妙峰山镇水峪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景村一体诗画场景”微改造精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621.7359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妙峰山镇水峪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景村一体诗画场景”微改造精提升项目)电器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等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施工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工程施工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4)近3年具有承担过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5)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情形;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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