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委托, 对[350103]FJXJ[CS]2024003、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3]FJXJ[CS]2024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4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9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4,9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在市级(含)以上档案局备案并具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福建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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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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