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S575杨村甸至普利桥路面改善工程
湖南
冷水滩区 S575杨村甸至普利桥路面改善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冷水滩区S575杨村甸至普利桥路面改善工程 已由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冷 发改许准字【202 4 】 14 号 文 批准建设, 建设 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永州市冷水滩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永州市 冷水滩区 境内 。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冷水滩区 S575杨村甸至普利桥路面改善工程 。 该项目位于永州市境内,起讫桩号 K20+364~K28+460,原路面为水泥路面,大部分老路路面宽度为5米,K20+364~K21+580段老路路基宽5.5m,K21+580~K28+460段老路路基宽5.5~6.5m,路线全长8.096公里。现对该项目的路面、路线交叉及接线(改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进行修复养护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4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6 个月。( 缺陷责任期 1 年,保修期 2 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乙级以上(含乙级)养护资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一类乙级以上(含一类乙级)资质【须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 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 号)、《关于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 号)、《关于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换证期间继续延续原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湘交函〔2023〕10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湘交函〔2022〕496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含延期后有效期) 。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 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 1 名)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岗项 目。
3. 3 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 ( 2019年9月至2024年9月 ,以交 (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 ),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数不少于8.096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大 中 修工程或路面改善工程施工业绩(不含 中修,小修、 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及灾毁重建工程)。内容以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业绩信息为准。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 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 6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自行办理 CA数字证书。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下载。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 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同 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所投项目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 ( 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由此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工程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4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 0 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 证书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第一信封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3 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根据第一信封评审进度确定,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5. 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壹 拾万元整 (¥ 1 00000.00元)。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 法 ”。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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