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空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M-NP-采-2024-15
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791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91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
节能产品: 适用于 合同包 1 , 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 合同包 1 , 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的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包1采购清单》中品目号1-1至1-12(共12项)的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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