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马庙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马庙纸塑产业园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项目名称 | 怀宁县马庙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马庙纸塑产业园配电工程 | ||||
项目编号 | H2GC24A01G077 | ||||
招标人 | 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金明 联系方式: 0556-3510181 | ||||
最高限价 | 5968210.00元 | ||||
代理机构 |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 143号 联系方式: 0556-496780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 Ⅱ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浩威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承装类 四 级、承修类 三 级 、 承试类 三 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长垣市苗寨南岳村 385号 | ||||
投标价(元) | 5036424.13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姬亚培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豫 1412020202105113 | |||||
技术负责人 | 柳豪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前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经开区管鲍路与罗洋路交叉口东北 460 米 | ||||
投标价(元) | 5036435.79元 | ||||
项目负责人 | 李纪燃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234212115845 | |||||
技术负责人 | 刘露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宝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振湘路 009号 | ||||
投标价(元) | 5053982.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彭珊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湘 243002289158 | |||||
技术负责人 | 李波波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17点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陈金明、张莹 ,联系电话: 0556-3510181 、 0556-4967802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怀宁县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556-4611359;0556-466230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 (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