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一)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4092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一)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一)公开招标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2)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现更正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一)公开招标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2)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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