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阿拉尔市产供销一体化杭州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1S[2024]1276号
项目名称: 一师阿拉尔市产供销一体化杭州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
最高限价(元): 1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一师阿拉尔市产供销一体化杭州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针对师市农特产领域存在的产业规模不足、特色品牌不亮等主要问题,通过打造一师农产品产供销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等。现拟在浙江杭州建设一师农产品营销中心,进行区域特色品牌建设、打造二产深加工供应链、构建前置仓、建设销售体系等,并开展运营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双方同意后,方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自治区财政厅及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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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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