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水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
四川
业主单位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旭水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旭水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审批〔2024〕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审批〔2024〕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旭水河、鼎新镇。
2.2建设规模:旭水河王家坝下游段新建生态护岸95m、改造溢流堰1座、堤顶提升改造1210m、新建观景平台2处、亲水平台2处及其他附属设施;旭水河鼎新镇叶家滩河段治理生态缓冲带2486.6m;在旭水河城区河段增设曝气设备4处。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含测量放线)直至竣工验收、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概算总投资:2710.83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01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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