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次)磋商邀请
四川
业主单位
广安市学生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关于 劳务派遣服务 项目磋商公告 ( 第二次)
广安市学生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拟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9 : 00 (北京时间)对 劳务派遣服务 进行磋商,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 、项目概况
1 . 采购人: 广安市学生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2 . 项目名称: 劳务派遣服务 项目(第二次) ;
3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劳务派遣数量预计 25 人,最高限价 54000 元。
二、项目需求
- 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服务内容: ( 1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采购人。( 2 )采购人需要派遣教学、后勤等相关人员 25 名左右、负责教学、后勤等任务,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 验收: 采购人负责组织对本采购项目验收,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 〕 205 号)、《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 2021 〕 275 号)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人将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三、供应商参加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四 、 商务要求
(一)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月劳务派遣管理费 = (每人每月劳务派遣服务结算费用 = 中标报价÷ 25 人÷ 12 月) * 实际派遣人数计算。劳务派遣时间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费,超过半月的按月计费。
(二)支付方式。 次月 10 日前,劳务派遣公司提供有效票证,经复核无误后转账支付 。
五、磋商 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 文件 202 4 年 10 月 8 日到 202 4 年 10 月 12 日 9 : 00 — 17 : 00 (北京时间)在 广安区柯家井路 158 号西三楼 304 室 获取。
获取 磋商 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 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 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和地点
申请人于 202 4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将申请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 广安市广安区柯家井路 158 号西三楼会议室 。
申请文件必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报名 地点。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七、 评审时间 和地点
评审时间: 202 4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 递交至 广安市广安区柯家井路 158 号西三楼会议室。
八、投标人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鲜章);
(四)承诺函(盖鲜章);
(五)报价函(盖鲜章);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盖鲜章)。
九、保证金
中标报价金额的 5% ,可以转账支付或者保函的方式。
十、供应商确定
本次参与磋商单位需达到 3 家或者以上;综合评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参与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独立报价,同等条件、评分相同,以价格低的供应商中标(报价低于预算限价的 80%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90%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十 一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安市学生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柯家井路 158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注: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学生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202 4 年 10 月 8 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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