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集镇五一粮食仓储建设项目(一期)
江苏
业主单位
邱集镇五一粮食仓储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招 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邱集镇五一粮食仓储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睢政务办备( 2024)2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睢宁县欣五农棉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邱集镇五一粮食仓储建设项目(一期) 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 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徐州市睢宁县邱集镇原五一棉花原种场 ;
2.1.2建设规模 : 包括 1#厂房土建、钢结构、电气、消防,建筑面积约3048.04m2,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管网、电气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 :约 592.088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括 1#厂房土建、钢结构、电气、消防,建筑面积约3048.04m2;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管网、电气等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 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 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
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0月 09 日至2024年10月21日 09 时30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1日 09 时30分 。
5.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7.2 投标报价(100 分)
7.2.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7.2.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取值为: 90% ;
7.2.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4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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