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经开区东经三路延伸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项目名称 | 怀宁经开区东经三路延伸段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H2GC24A02G082 | ||||
招标人 | 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最高限价 | 6270831.83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 14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 Ⅱ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丰乐社区 6号 | ||||
投标价(元) | 5326123.31元 | ||||
项目负责人 | 王玲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131448289 | |||||
技术负责人 | 郑斌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 1189号金龙国际A座602、603室 | ||||
投标价(元) | 5326125.72元 | ||||
项目负责人 | 江念慧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222209136 | |||||
技术负责人 | 陆莲云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涛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凉亭乡凉亭居委会学堂组 | ||||
投标价(元) | 5326128.09元 | ||||
项目负责人 | 储宜彬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192019087 | |||||
技术负责人 | 李宏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2日17点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需解锁、张莹 ,联系电话: 需解锁、需解锁。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怀宁县 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需解锁)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 (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