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
重庆
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 〔2024〕109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 为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膏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起始端 为膏田片区高东村西北侧支沟、大茶园东北侧支沟,终上端为茅坡乡村尾两河交汇处,共计长约 11190米;主要进行河岸猛矿废渣清理、 河道疏浚工程、 河道生态护岸工程、河岸生态 复绿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326.3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0-14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10-16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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