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依乡尼达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四川
业主单位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呷依乡尼达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呷依乡尼达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发改〔2024〕2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甘孜州石渠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来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甘孜州石渠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石发改〔2024〕2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孜州石渠县呷依乡尼达村。
2.2.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435万元。新建人工湖9208.20立方米,引水沟336米、成品凉亭1座、汀步982.85平方米、亲水平台72平方米、塑木平台80平方米:播撒草种162149.49平方米、花种 22923.79 平方米;新建旱厕一座、网围栏 2442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一个标段,标段投资额3621104.08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除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接收证书等的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接收证书等的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 /(业绩要求) (□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3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4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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