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揭阳国家管网粤东LNG接收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揭阳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22-ZB-001 )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揭阳国家管网粤东LNG接收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东揭阳市惠来县国家管网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规模: 光伏系统 1.77664MW 和 6 台充电桩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预计工期 3 个月,预计 2024 年 11 月 30 日开工(实际时间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预计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以工程接收证书写明的日期为准)项目完成全部建设、竣工验收及全容量并网投产,同时整体移交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广东华电揭阳国家管网粤东 LNG 接收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CHDTDZ046/22-ZB-00101):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模式,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和材料催交、监造、监检及接货验收、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工程勘察及设计、技术服务、培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调试、验收等所有为完成本工程及质量保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在 EPC 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的,一并纳入 EPC 总承包范围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东华电揭阳国家管网粤东LNG接收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2MW以上抗台风的光伏EPC总承包投运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②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1.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项目经理业绩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兼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HSE经理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注:项目经理业绩应为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等文件。
12.其他: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被中国华电集团纳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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