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配套服务及设施设备采购-文物保护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00496-XM001
项目名称: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配套服务及设施设备采购-文物保护设备
预算金额:132.73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2.73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通知后45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 采购和预留采购份额。 但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政策、支持节能环保等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将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是; ■ 否 (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 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 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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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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