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LNG电解槽酸洗维护服务(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7时 05分 45秒
一、概述
国家管网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LNG”)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迭福路3号,深圳LNG已进入投产运行期,现场设置有 2套60kg/h电解海水制氯系统,并配有酸洗罐、酸洗泵等酸洗配套的阀门管道,随着电解槽运行时间的增加,会产生水垢附着在极板上,影响电解制氯效率,需要定期酸洗除垢。为有效保护使用海水设备的运行安全。现委托专业承包商提供电解槽酸洗维护服务,服务期为3年。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3年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证照复印件。 2、既往业绩:2021年 1 月 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响应人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酸洗服务合同或者含有酸洗服务工作的合同不少于1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部分、发票或服务完工证明)。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 视为无效业绩。 3、企业信誉:响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3.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价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3.2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在报价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5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报价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3.6响应人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未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如国家管网集团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3.7截止开标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了解的仲裁或诉讼判决中,近三年无因报价人过错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的; 3.8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在其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 3.9特别提醒:请响应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以及成交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响应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结果。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10-25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