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
业主单位
隆德县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一、二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已由 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 《关于隆德县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 批复 》隆发改审〔 2024〕1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招标人为 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 建设排洪渠及现状清淤工程。建设排洪渠 2.627km,其中北象山建设排洪渠1136m、县城东侧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排洪渠721m、县生活垃圾填埋厂建设排洪渠770m;建设浆砌石砌护180m、浆砌石挡土墙1.857km、浆砌石直墙15m;行政中心北侧现状排洪渠清淤疏浚767m;及其附属工程施工便道3.35km、临时施工堆料场4处。
② 建设山洪沟砌护。南河社区两侧建设沟道砌护 3.135km,其中南河社区西侧建设沟道砌护单侧长度1.564km,南河社区东侧建设沟道砌护单侧长度1.081km,入河口建设沟道砌护0.49km。
③ 排洪管涵建设。建设 d1500钢筋混凝土管395米,d2000钢筋混凝土管180米;建设钢筋混凝土检查井7座,排水口3座。
2.2建设地点:隆德县县城
2.3计划工期: 218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 次 招标 4个 标段
一标段:县城东侧垃圾填埋厂、县城城市 垃圾填埋厂、行政中心北侧
二标段:南河社区( 南山 )西侧、 南河社区东侧
三标段:北象山东侧
四标段: 北象山中间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8时 00 分至2024 年10月 29 日 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 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备注: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 2 )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打开 “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登录页面,以 CA 锁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 3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 CA 锁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 4)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栏目 - 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 - 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4009980000 寻求帮助。
( 5)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栏目 - 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培训视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 1 月 18 日 09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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